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

贷款条件

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期间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(含异地缴存)可申请公积金贷款,但同时还需满足珠海市限购政策,申请人家庭在全国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,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,同时名下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。

依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在申请组合贷款时,申请人(含共同申请人,下同)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
【资料图】

(二)具有有效身份证件;

(三)贷款资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;

(四)在申请贷款期间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(含异地缴存),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;

(五)申请人家庭(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,下同)在全国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,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,同时名下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;

(六)所购的新建商品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楼盘项目备案登记;

(七)按规定支付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期房款;

(八)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,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,信用良好;

(九)能够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;

(十)符合受托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条件;

(十一)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贷款流程

(1)职工向受托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。

(2)受托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初审,符合条件的在中心系统上传资料。

(3)公积金中心自收到正确完整的上传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公积金贷款资格(额度)。

(4)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《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及担保合同》,并办理抵押担保手续。

(5)受托银行向中心发起放款申请。

(6)如放款申请资料齐全无误,资金科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资料审核,审核通过后提交到财务科,财务科会尽快发放公积金贷款。

(7)借款人到公积金受托银行领取个人借款合同。

贷款材料

1.未婚声明

2.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

3.居民身份证件

4.首付款证明

5.货款担保资料

贷款额度与利率

贷款额度:

目前珠海市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的正常户,单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20-50万,双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为30-80万。

贷款利率:

当前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,自2022年10月1日起,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.15个百分点,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.6%和3.1%。对第二套住房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,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.1倍。

贷款期限:

公积金贷款最长借款期限为30年,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主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(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,男士不超过65岁,女士不超过60岁),且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年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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